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药监局杨杰局长检查指导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11.05.2015  20:23
 

5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杰局长到大理调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大理州政府办副主任、州食安办主任赵军和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州食品检验检测院院长钟士超陪同调研。

杨杰局长对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稽查体系建设和社会监管体系建设进行深入调研,听取了大理州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与州政府食安办、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亲切座谈,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杨局长指出,大理州食药监局班子团结和谐、坚强有力、开拓创新,干部职工精气神好、团结拼搏、真抓实干,几年来创造了经验,打造了典型,受到了国家、省、州各级各部门表彰。2015年以来,全州食药监系统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省食药监局和州委、州人民政府要求,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一是食品药品安全先行示范区创建有特色,抓住省食药监局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建食品药品安全先行示范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一平台,强化顶层设计,高位推进,重点突出。二是全州检验检测能力明显提升,打造州食品检验检测院为龙头,规范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试点开展县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全州“四品一械”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升。三是乡镇监管所建设取得实效,实现一乡(镇)一所,并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及招聘专职协管员解决人员编制不足问题等,切实加强了基层监管所建设。四是创新了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量化动态分级管理机制,按照“科学借鉴、示范带动、量化监管,规范提升”的原则,把药械和餐饮服务分级量化动态监管的有益经验运用到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中,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监管机制。五是执法成效明显,建立完善了“上下联动、左右联手、内外结合”稽查执法工作机制,采取说理性执法、首问式办案、法警式检查、审计式稽查等方式方法成效明显,2015年1-4月案件数达到全省案件数的十分之一。

杨局长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省局年初以来连续召开了6个工作会议,对年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作了部署要求,要按照省局“一月一重点、一周一计划”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二是高度重视和抓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十三五”是重大的转折期、重大机遇期,要搞好研究、积极汇报,争取将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列入州委、州政府专项规划,为实现监管事业重大转变打好基础。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良好监管氛围,同时加强监管队伍学习培训,认真学法、知法、守法,提高监管能力。四是进一步落实好《共建食品药品安全先行示范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州人民政府工作部署抓好落实,做好省食药监局和州人民政府联席会议筹备工作,适时召开现场会进一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五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加大问题产品查处、加强信息公开,增强执法办案的针对性、靶向性。六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同时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七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探索完善企业、政府、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八是稳步推进机构改革,落实“三合一”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理顺机构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运行机制,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加强。九是抓好队伍建设,按照中央、省、州党委要求,继续抓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通过有声有色的形式实现干部受到教育、得到提高的目的。全体监管队伍要增强廉洁意识,提高政治觉悟,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其他廉政要求,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队伍,确保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队伍安全。

 

来源: 大理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