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食品药品稽查工作

06.04.2017  16:27

保山市局立足实际,从提高执法人员稽查技能入手,积极探索新形势新体制下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食品药品稽查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稽查人员办案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通过举办“一月一课堂”、稽查知识竞赛、邀请相关专家讲课、人人参与国家、省法律法规网站学习”等一系列活动,努力提高稽查办案能力。2016年,共举办各类法律法规知识讲座10场次,参加网站学习人数200人次。 二是科学部署任务,确保大案要案有效查处。树立“以案件领衔,靠案件支撑,用案件说话”的理念,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稽查工作紧密结合,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2016年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75起,罚款407.15万元,是2015年罚款额的3.5倍。三是拓宽案源渠道,坚决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以“拓展案源、提高质量”为立足点,以综合稽查为主,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稽查联动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提高稽查执法的效能。2017年第一季度就查处食品药品案件77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案件总数增加了53件,食品案件占案件总数的76%。四是狠抓稽查宣传,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关注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简报、稽查QQ群等媒体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稽查工作成效,组织“小手拉大手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学校食堂开放日”等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积极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和稽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