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局认真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

21.08.2019  18:05

为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药品流通环节安全风险防控,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实施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昆明市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实施意见》,按照昆明市局年初制定了年度的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方案。确定2019年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数量约为2018年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数的6%,计划为200家。

重点检查2018年飞行检查存在较多问题、投诉举报或者有线索表明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涉嫌执业药师“挂证”、近两年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经营“血液制品”等高风险品种、取得“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等六类企业。并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加强检查上一轮GSP认证或飞行检查时缺陷项目的整改落实等六种情况。

截至目前,分三批共完成了98家药品零售企业的飞行检查,其中,86家药品零售企业检查结论判定为通过现场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限期整改;4家药品零售企业检查结论判定为不通过现场检查,处理决定为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限期整改,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规定,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8家药品零售企业检查结论判定为不通过现场检查,处理决定为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4家收回GSP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家已经整改到位发还了证书;一家进行跟踪检查时,未整改到位,且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已撤销其GSP证书,当地监管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另两家正在整改过程中。

通过飞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加强了药品流通环节安全风险的防控,促进行药品零售企业实施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切实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