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地税局稽查局采取三项措施落实“全挂钩”责任

04.12.2015  17:09

      为认真落实州局2015年挂钩联系制度和2015年11月1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专题第二次集中学习会议精神,州局稽查局坚决克服“两种思想”、“两种心态”、“两种现象”积极谋划,迅速行动,采取三项措施落实“全挂钩”责任。

一、思想上同向,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 根据州局2015年工作安排部署和第四季度的组织措施应对,州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正伟要求,各部门“三挂钩”落实为“全挂钩”的精神,稽查局广泛宣传严格要求,思想上牢固树立挂钩部门与挂钩单位同责同考核的意识,将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州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合理确定了定期开展与挂钩部门联系的方式,联系的人员,解决的问题。

二、行动上同步,认真落实“全挂钩”责任。 11月19日,稽查局班子一行三人深入挂钩联系单位—旅游度假区分局开展挂钩联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帮助分局找问题、理思路、谋对策、解难题。会上,听取了分局在组织收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介绍,稽查局长对分局的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后40余天的组织收入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突出重点,依靠各方,突破清缴,缩小收入差距,完成好上级和地方政府新确定的目标任务。

三、考核上同责,认真落实绩效考核办法。 在落实稽查局2015年绩效考核工作中,将全挂钩的工作纳入稽查局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上下连动,协调配合,适时掌握征管动态,按日分析税收收入情况,查缺补漏,坚持税收税入原则,点滴入库,颗粒归仓,全力以赴,迎难而上,收好尾,实现考核上的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