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质监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巡查督查工作

04.09.2017  12:31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以及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办和省质监局关于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8月21至25日,普洱市质监局组成督查组对宁洱、西盟两县市场监管局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重要工业产品及消费品安全监管、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抽查设备等方式,先后督查和检查了宁洱、西盟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对涉及民生安全、公众聚集场所的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普洱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宁洱红炎液化石油气经营部、西盟龙潭大酒店、普洱龙潭置业有限公司等4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共监督抽查电梯3台、压力容器(不含45只气瓶)12台、压力管道12条、安全阀10个、压力表12只。

经督查发现,县级监管部门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要求、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具体要求以及属地管理上有差距,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等管理要求存在薄弱环节,未全面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针对督查发现安全隐患和存在突出问题,督查组及时发出了督办通知,责令相关单位和企业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对其余县(区)进行全覆盖进行督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