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环保局收听收看“两高”司法解释宣贯工作视频会

17.03.2017  19:32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两高”司法解释),增强环保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和依法执法能力,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召开“两高”司法解释宣贯工作视频会》的紧急通知,3月16日,峨山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环境保护部举行的“两高”司法解释宣贯工作视频会。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就“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制定背景、主要内容、贯彻实施情况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环境保护部翟青副部长就各地宣传贯彻“两高”司法解释提出了要求。

此“两高”司法解释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犯罪司法解释,它将《刑法》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调整为“污染环境罪”,侧重行为界定,细化了关于环境污染刑责的认定标准,明显降低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入罪门槛。

会后,李明福局长要求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要确实增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依法履行好环境监管职责,确保环境安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解释的学习和宣传力度,真正把“两高”司法解释条文融会贯通,内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在执法过程中准确掌握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