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地税局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1.01.2018  02:11

 

官渡区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求,逐步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主要做法:一是落实审核办法,加强人员培训。依据《昆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积极推进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教育培训工作,对照依法行政和推行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在日常培训工作中加强对相关执法人员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二是明确审核主体,发挥协力作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应当在作出决定前按程序进行法制审核,审核同意后提请区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审议,并邀请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参与疑难重大案件的审核过程,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三是细化审核范围,全面实施审核。按照分级负责、同级审核的原则,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四是严格审核内容,守住法律底线。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五是官渡区局将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制度,逐步适当提前审核介入环节,力争实现对部分特别重大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进行法制审核监控,进一步严格和规范税务执法工作,提升依法治税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