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质监局圆满处理一起汽车加油机计量投诉案件

25.09.2017  19:48

近日,有消费者投诉:车主到加油站加油,车辆标示的油箱安全容量是60升,结果却加进了81升的汽油,这让消费者难以置信,于是便到加油站讨要说法。

楚雄州质监局接报后与楚雄州质量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楚雄市市管局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及投诉者全程参与。

调查组现场对该加油站的加油机进行了检查、检定。检定员利用精确的容器,对加油机进行了计量检测,经过六次(大、小流量)的测量,结果显示:加油机的示值误差都在国家的允许范围内,加油机是合格的。检查结果也表明:加油机铅封完好,,防作弊检查无异常,处于检定周期内,未发现异常情况。

同时也征求了投诉消费者的意见,调查组从该款车辆的4S店借调了一辆与消费者同型号车辆进行测试,该车辆说明书标示的油箱安全容量同为60升,最后足足加进了84.55升的95号汽油。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定人员又从这辆新车里抽出所加进的燃油进行容器测量,经过检测为84.374升。

经过对加油机进行技术检定后,调查组向消费者进行了宣传讲解:首先,汽车油箱是普通的容器呈不规则状,不是计量器具,更不是计量标准,其次,《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8296-2001相关条款规定:额定容量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液体容量的 95 %。该标准只规定了标示值的上限,而没有规定期间值。举例说明就是:最大容量为100升的油箱,各生产企业根据相关技术参数等方面的规定可为该油箱标示安全容量为:95升、75升、55升等,都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的。此次计量纠纷就是对国家标准理解及认识上的偏差造成的误会。

在此次调查、处理计量投诉案件中,质监部门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执法理念与原则,用高效、细心、耐心的服务态度,用科学、准确、精确的数据作支撑,消除了误会、打消了广大消费者的疑虑。用科学的数据反映客观事实,用科学的数据还原了真相。既维护了消费者、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科学、公平、公正的计量环境,同时也宣传了计量科普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