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局四项举措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

17.04.2017  15:58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四项举措出实招,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查找问题。进一步深化各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感、紧迫感,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通过对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案件查办数量及质量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举措,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办法》,力求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有两责”要求,层层传导监管压力,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改进考核体系,切实使考核评价工作考出实情、考出实绩、考出动力,切实促进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是创新方式,提升素质。全面强化队伍素质建设,转变培训方式、突出培训实效,采取以老带新、跟班锻炼、联合执法、交叉检查、实作培训等方式,加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尽快满足执法监管的素质要求。切实推进各项监管能力提升、试点示范等项目建设,增强监管能力。认真抓好快检设施运用的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快检设施的技术支撑作用。

四是强化监管,促进规范。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要点》、《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品一械”日常巡查工作制度》等明确的各环节监督检查内容,全面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提高日常监督检查效能。全面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云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全面启用省政府法制办等四部门联发《县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统一、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云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有规定,而《县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没有的文书,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规定。全面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查审定”分离制度,重点强化执法办案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量罚关的严格把守,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