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地税局“四到位”落实昆明市建筑企业工伤保险新政

05.02.2016  13:07

 

为全面推进全市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建筑业务工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我市于2015年10月出台实施《昆明市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昆明市地税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按项目征收建筑业工伤保险费。为实现应保尽保,市局在工作中做到“四到位”:一是支撑保障到位。积极向省局提出系统业务需求,对项目所在地进行新增登记可以关联原登记的基础信息,并增加查询统计功能,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征收准备到位。联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下发工作通知,统一征收经办流程,对征收管理范围、数据采集、数据录入、费款征收、征收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代收工作奠定基础。三是明责协作到位。在昆明市建筑等高风险行业按项目征收工伤保险费动员大会上,与社保、住建、安监、工会等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经办流程,形成征收工作的合力。四是宣传服务到位。全市各级地税机关联合各经办机构及时向辖区内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宣传工伤保险缴纳工作的意义、流程,提供POS机、现金等多种方式缴费,最大限度方便缴费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