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林业局六个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7.11.2014  16:56

红河州林业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党组工作的全局之中来把握、推动、落实,夯实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州党委要求,局党组负责州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系统谋划,提出目标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对中央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担负起贯彻落实责任,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决策,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是选好用好干部。林业改革发展的任务艰巨,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局党组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好进口关,坚决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用到重要岗位。

三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各级林业部门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资金分配、行政执法、行政认可、信访办理等各个方面,认真落实维护人民利益的责任,注重维护林农群众的根本利益,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与民争利、侵害民利的腐败问题,切实纠正损害林农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维护林农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四是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职责,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清理行政权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目前,正在加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能取消的取消、能冻结的冻结、能下放的下放,特别是对面向基层和广大群众的经济社会事项、行政处罚权等,原则上一律下放。同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快修订完善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以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去年以来,局里已陆续制定、修订出台了18项规章制度,比如会议计划制度、检查核查清单制度以及有关财经制度等,从制度上着手、从源头把关,消除腐败产生的土壤。

五是积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和各级林业部门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份内之事、作为重要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中,经常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经常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分析形势任务,研究执纪执法工作措施。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提供必要条件、创造良好环境。州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推进林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六是带头廉洁从政。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和各级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带头讲党性、守纪律,带头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在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上行动更快一步、标准更高一等、要求更严一些,以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大力营造了林业部门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红河州林业局 | 作者:欧光辉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钱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