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地方税务局“三个及时”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

26.10.2015  16:25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地方税务局扎实做好《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推行工作,以“三个及时”切实将规范的要求和精神融入到各项税收征管工作中,实现共同促进、整体推动的良好局面。 一是 及时衔接金税三期系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召开交流会,按照各自的业务范围,各司其职,以现行的政策规定为依据,以《征管规范1.0》为标准,对系统的岗位职责、工作流推送、表证单书使用等进行全方位体检,凡是与规范要求不符的一律停止使用,并及时在权限范围内做好修正更新,使各业务部门办理流程与规范要求一致。 二是 及时对接《纳税服务规范》。认真做好《征管规范1.0》与《纳服服务规范》的比对分析,从报送资料到办理期限都进行全面整合对接,进一步优化办税窗口操作流程,精简报送材料,实现税收管理工作与纳税服务事宜的有机结合,业务流程一致,口径统一,办税便利。 三是 及时推动国地税合作。按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要求的合作项目,以《征管规范》为指导,进一步加强与县国税局合作,制定合作规范实施方案,力求在联合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委托代征税费、开展风险管理、管理非正常户、涉税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合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强化典型引领、以点带面的作用,有效形成征管合力,强化税源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