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就业、增加收入、完善社保——民生改革 点亮梦想

23.10.2014  12:23

制图:张芳曼

  (本报记者 白天亮  陆娅楠 李红梅)经济增长降速,民生改善却在提速——今年以来,就业稳中向好,居民收入跑赢GDP,社保待遇稳步提升。日子越过越红火,得益于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为百姓更加美好的生活注入动力、保驾护航。

  2013年2月,酝酿已久、备受关注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出笼。“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提低”之举让低收入者看到希望。“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控高”措施让人感受到党和政府深化改革的决心。

  GDP增速持续放慢的背景下,居民收入一路走高。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86元,同比名义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2%,高于前三季度7.4%的GDP增速。社保待遇大幅提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迎来“十连调”,平均上调幅度10%,月均养老金达到2000元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补助标准实现“六连增”。“今年以来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说明改革正在发挥效力。”中国(海南)发展改革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

  改革对接最大多数群众的期待,快马加鞭、勇于攻坚。

  马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家宣布启动实施新农保、城居保“并轨”。这项惠及数亿农民的重大改革,被不少人视为“马上改革”“马上得实惠”的典范,赢得热烈掌声。“对养老心里有底了。”在京修地铁的陕西籍农民工陈军说。之前,他一直犹豫究竟该在老家参加新农保,还是在务工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选择前者,他觉得年老后未必回乡务农;选择后者,他又担心自己毕竟是农村户口,在务工地缴的养老保险不知能不能在年老后转回去。现在,陈军已和单位协商好,参加职工养老,“60岁后也和城里人一样按月领养老金。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刚半年多,其中多项民生改革措施已落地开花。超过20个省份启动“单独二孩”、失业者创业每年可减免税费近万元、有序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改革瞄准民生保障的“空白点”,筑就坚实的幸福底线。

  不解后顾之忧,哪来幸福生活。今年2月底,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出台。涵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八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制度形式明确了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内容。“《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制度,形成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说。据初步统计,城乡低保已做到“一个都不少”。2013年我国城市低保救助1096万户、2061万人,全年支出资金724.5亿元;农村低保救助2925万户、5382万人,支出资金841.9亿元;实施医疗救助1亿多人次,支出资金260亿元。救助水平和覆盖面稳步提高,困难群众获得的帮扶越来越多。

  以民生改善为目标,矢志不渝地推进改革,“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愿景正在成为现实,照亮亿万张幸福的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