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 临人字〔2015〕26号

01.07.2015  18:56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5年6月18日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临沧市人民政府: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为全面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民族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共同创造并赖以生存的文明成果,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加强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加以研究,切实加强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领导,保持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使之成为连接民族情感、增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的精神纽带,从而实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重要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大力营造传承和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对民族传统文化遗产保护的共识。

  三、多方筹措,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各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要将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加大投入;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形成合力,确保民族传统文化得以健康持续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重视基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要重视培养一批热爱民族文化工作、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专业人才队伍;二是要挖掘培养一批乡土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才,并加大资助其传业创业的力度;三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市人民政府应尽快制定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必要时可以以立法形式加以传承保护和开发。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双语教学,要将一些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编入教学计划,适时组织学生参观学习,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热情。

  五、结合实际,加快规划编制。各相关部门要抓住“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有利时机,结合各地、各民族的实际,编制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和保护名录,并使之与全市、全省的“十三五”规划相衔接,使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项目尽可能进入国家、省、市的计划盘子,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要与全市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促进民族传统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要注重保护和创新并重的发展理念,既要注重对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更应注重对保护成果的创新利用,使之相辅相成,相互交流、交融,不断得到继承和丰富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连同《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并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附件: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附件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临沧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常委会副主任肖涛为组长的调研组,于5月6日至9日先后深入沧源佤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分别深入到沧源佤族自治县糯良乡茶山村,单甲乡嘎多村、碧丽源茶庄,勐角乡勐卡村、芒公村,班洪抗英纪念碑遗址、南板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滚乃村、芒团村、耿马民族博物馆等地就民族特色村寨、民族生态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传习所、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等相关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座谈了解。听取了沧源自治县、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

  临沧有23种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97.28万人,占总人口的40.9%,其中佤族人口24.5万人,占全国佤族人口的60%,占世界佤族人口的30%以上,有佤族、傣族、拉祜族、布朗族、德昂族、傈僳族、苗族、回族、白族、景颇族、彝族11种世居少数民族,其中9种少数民族跨境而居,全市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广,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13个民族乡,自治县和民族乡面积1.09万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4.62%,少数民族人口30%以上的村委会(社区)、自然村分别有569个和5125个。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各少数民族创造出了包括民族服饰、饮食佳肴、手工制作、节庆礼俗以及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民间歌舞、民间歌谣、民间乐器等涵盖生产生活的传统文化。近年来,随着全市各级各部门的重视,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各项工程的有效实施,全市切实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抢救和保护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民族传统文化的繁荣发展。

   (一)全力打造文化品牌,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临沧独具特色的以佤文化为代表的多元民族文化逐步彰显魅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健康繁荣发展,“世界佤乡、天下茶尊、恒春之都、大美临沧”的区域文化品牌、“滇红之源”的茶文化品牌、“秘境临沧•魅力佤山”、的旅游文化品牌等,使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基层文化设施逐步改善,推出了一批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精品。同时,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和传承工作,市级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先后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项,传承人4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项,传承人43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15项,传承人108名;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587项,传承人129人;国家级文化艺术之乡2个,即耿马四排山和孟定歌舞之乡;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即凤庆县鲁史镇,历史文化名村1个,即沧源县翁丁村。收集编写了《佤族民间舞蹈》、《凤庆民间器乐集成》、《秘境临沧之谜》等书籍,出版了《山魂鼓魄》、《佤山风》、《秘境临沧》等民族歌曲VCD光盘,成功举办了沧源“摸你黑”狂欢节、耿马水文化旅游节、云县澜沧江啤酒狂欢节、永德芒果节、镇康“阿数瑟赛歌”歌会等年度文化旅游节日;推出《月亮升起来》(大型广场集体舞组合)、《重彩佤山》(佤族舞蹈)、《拉祜山寨之夜》(拉祜族舞蹈)、《蜂桶鼓舞》(布朗族舞蹈)以及《佳林赛》(佤族敬酒歌)、《者然》(佤族抒情歌)、《莫罕丽》(傣族抒情歌)等歌舞节目,并获得国家、省级优秀节目表演奖及创作奖。

   (二)全面落实政策,抢救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决定精神,临沧市从2010年开始,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和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的扶持力度。通过立项申报,共争取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48个,专项经费 449.5万元;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10个,专项经费475.9万元。目前全市共有省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4个,即:沧源的翁丁佤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丁来佤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耿马滚乃傣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双江大南直布朗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实施了耿马傣德濒危语言文字“傣绷文”、双江布朗族“蜂桶鼓舞”、沧源佤族实物档案收征集、临翔区女子“象脚鼓舞”、云县彝族支系土俚人鼓吹文艺表演、凤庆苗族服饰加工、永德佤族竹编、镇康德昂族服饰加工等一批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建设。并依托民族传统文化,注重打造一批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项目,实施了耿马民族博物馆馆藏布展、沧源梅依吉广场打造、双江布朗族歌舞剧“嗡央尔”、孟定芒团造纸技艺、镇康德昂族博物馆布展等一批精品工程项目建设。同时,继续加大对佤族“木鼓舞”、傣族“马鹿舞”、“蝴蝶舞”、拉祜族“72路打歌”、布朗族“蜂桶鼓舞”、德昂族“阿数瑟赛歌”、佤族“鸡棕陀螺”、德昂族“磨盘陀螺”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力度,抢救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三)抢抓发展机遇,抓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和保护

  按照国家省关于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要求,抢抓国家省加大扶持建设的机遇,紧紧围绕“民族特色村寨在建设中得到保护,群众生活在保护中得到发展,民族传统文化在发展中得到弘扬”的目的,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抓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规划编制和试点项目实施。全市共争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35个,资金3450万元,其中:佤族村11个,傣族村9个,布朗族村9个,德昂族村4个,拉祜族村1个,景颇族村1个。主要建设内容为:特色民居保护改造、特色产业培育与发展、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通过建设,翁丁、芒团、腾龙等一批特色村寨已基本建设完成。芒团村傣族手工造纸工艺被列为第一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中华傣家造纸第一村”之美誉。翁丁原生态文化旅游村已成为临沧文化旅游产业的名片和亮点之一,被评为国家AAA级景区,被《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誉为“最后的原始部落”,被云南省委、省政府列入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云南省历史文化名村和临沧市十大优美村寨。

   (四)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抓实民族文化繁荣示范工程

  2013年1月,中共临沧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区的实施意见》,提出建设十大示范工程,其中实施民族文化繁荣示范,要求通过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打造民族文化精品,实现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目标。一是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民族地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截止目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均已基本建成一批集图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教育、非遗传习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文化站。建立了沧源翁丁佤族民间传统文化传习所、临翔区青华傣族象脚鼓制作技艺传习馆、沧源曼来佤族蜂桶鼓传习馆。2013年9月已成功举办第一届民族民间歌舞乐调演。二是实施民族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全市以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和“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为契机抓实民族文化广场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共建成大型民族文化活动广场10块,标准文化体育活动广场1026块,普通文化活动广场932块。三是培养民族文化传人和人才。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人才,培养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和乡土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资助其传业创业。开展以历史文化、传说、原始宗教、民风民俗、传统歌舞、传统服饰制作等为主的传习培训19期,培养传承人2人,培训教师20人,学员1000余人。四是抓好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工作。向民族地区、边境村寨发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双语广播影视、报刊及政策法规、实用技术等文化产品。在沧源、耿马、双江3个自治县开办了少数民族语广播电视栏目7个;译制佤语、傣语、拉祜语、布朗语、彝族支系俐侎语等电影故事片及科教片8000余部,共放映39000多场次,观众达870多万人次。沧源、耿马、镇康三个边境县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8%以上。《云南往事》、《司岗里》、《翻山》、《茶香》、《红茶镇》等一批以临沧题材、临沧作家创作的特色影视作品先后拍摄完成。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全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很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认识不足。民族传统文化是民族智慧的结晶,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调研中发现,部分地区和部门仍然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很多工作因受资金、人才等基础保障的影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计划中,工作推进相对滞后,一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已处于濒临消失的境地。二是投入不足。由于各级地方财力不足,上级补助资金有限,致使多地的民族传统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如除耿马自治县外,市级和其余县(区)均未建设民族文化博物馆,没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产收藏及展示平台;同时,开展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基本经费也难以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群众贫困程度较深,自筹能力较低,导致部分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建设工作推进难度大,严重影响了群众参与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积极性,给传承和保护工作带来诸多困难。三是专业人才不足。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更需要一批技术精湛的专业人才,而全市从事民间文化的职业人员不足,特别是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才十分匮乏,制约着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四是宣传力度不够。由于全市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保护工作起步晚,部分地区和部门对该项工作的基本情况了解认识不足,特别是大部分群众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知晓率仍然很低,需要在有关政策法规和传承保护重要性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主动自觉投入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中来的良好氛围。五是专项规划缺乏。全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缺乏系统的规划作引领,由于工作起步晚,全面系统的专项规划尚未编制完成,因此,在保护工作的名录、目标、原则、措施等方面没有作相应明确,导致在开展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中,一定程度上造成工作的重复和资源的浪费。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民族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共同创造并赖以生存的文明成果,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各级党委、政府,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加强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加以研究,切实加强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领导,保持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使之成为连接民族情感,增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的精神纽带,从而实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二)多方筹措,加大资金投入。 民族传统文化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离不开经济快速发展这个基础,针对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各级各部门应进一步抢抓机遇,加大向国家省争取项目和资金的力度,加快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步伐,积极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要将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投入;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形成合力,确保民族传统文化得以健康持续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重视基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一是要重视培养一批热爱民族文化工作、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专业人才队伍;二是要挖掘培养一批乡土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才,并加大资助其传业创业的力度;三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市人民政府应尽快制定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各级教育部门应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双语教学,同时,应将一些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编入教学计划,适时组织学生参观学习,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热情。

   (四)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大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重要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大力营造传承和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对民族传统文化遗产保护的共识。

   (五)结合实际,加快规划编制。 规划是龙头和方向,各相关部门应抓住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有利时机,充分结合各地、各民族的实际,编制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和保护名录,并使之与全市、全省的十三五规划相衔接,使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项目尽可能进入国家、省、市的计划盘子,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应与全市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促进民族传统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要注重保护和创新并重的发展理念 ,既要注重对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更应注重对保护成果的创新利用,使之相辅相成,相互交流、交融,不断得到继承和丰富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5年6月




 


抄报:中共临沧市委。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文体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发: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工委。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印发
  校对:余丽芸                                   (共印4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