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货车正常行驶被追尾 一念之差秒变肇事逃逸!

19.09.2017  19:33

 

近日,保山市公安局宝龙高速路交巡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杭瑞高速保山机场收费站附近,一辆小客车追尾了另一辆货车,被追尾的货车事后逃离了现场,并且小客车内有人受伤,请出警处置!

 

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事故现场只有一辆银灰色的小型普通客车,横着停放在道路中央,并且车头已严重损毁、变形,车内有一名乘客腿部受伤。在将受伤人员与事故现场进行妥善处理之后,民警通过询问小客车驾驶员李某得知,当时其驾驶车辆往保山方向行驶,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发生追尾事故,事后被追尾的货车直接驶离了事故现场,由于事发突然,李某并没有看清货车车牌号码,只隐约记得是一辆蓝色小货车。

 

民警发现这次事故十分蹊跷,被追尾的货车非但没有停车等待处理,反而逃离了事故现场,这一行为极为反常。民警通过调看监控,发现一辆怒江号牌的蓝色小货车有重大嫌疑,并最终在一汽车修理厂内将该车找到。后经询问货车驾驶员董某得知,当时其察觉发生事故之后,觉得自己的车辆损失较小,加之觉得是对方肇事追尾,不用深究对方责任,于是便直接驾车离开了事故现场。

 

 

目前,货车驾驶员董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被以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蜀黍挨你说——

 

作为事故当事人,不管责任划分如何,不能随意离开事故现场,除快处快赔情况外,必须等待交警到达现场后,并配合做进一步处理。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机智的你到底该怎么做?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求助,有人员受伤的还应拨打“120”急救电话;

 

二、广大驾驶员朋友应当主动学习,并熟知常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或意外,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冷静、安全处置;

 

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且造成损害后果的,切莫怀有侥幸心理,意图逃避法律追究,须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时糊涂只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应当主动交代事实经过,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争取减轻、从轻处罚,弥补所造成的损害后果。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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