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暨“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和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等有关工作

09.05.2018  22:37

 

省“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暨“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和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等有关工作

 

5月8日上午,省“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暨“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由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董华主持。

会议听取了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听取了我省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工作情况汇报,对进一步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听取了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云南省2018年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

会议指出,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涉企信息归集共享等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抓好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要进一步抓好证照整合工作。按照国家统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要求,我省在去年实行“三十二证合一”的基础上,新增9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实行“四十一证合一”。各部门要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对接协调,确保6月底前全面实施。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工作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将公示系统作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的法定平台,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归集本单位产生的涉企信息,做到“应归集尽归集、应公示尽公示”,切实提高涉企信息归集覆盖率;要加大督促检查和定期通报工作力度,适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涉企信息按要求及时全面归集。三是要认真按照我省《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实施方案》和《2018年度重点任务及分工安排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高度重视中期评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压实责任抓好中期评估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商事制度改革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梳理近期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推进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