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成功入选2016年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

30.06.2016  14:36

 

今年2月,财政部、工信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通知》,鼓励示范城市先行先试,探索以新型载体支撑小微企业发展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放大政策效果。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示范城市奖励支持,由示范城市统筹使用。示范期内,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奖励总额为9亿元,一般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奖励总额为6亿元。示范期为3年,奖励资金分年拨付。

此次参与评选的一共有21座城市,日前,昆明市从参选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示范城市。从今年起连续3年,昆明市将获得中央财政每年3亿元的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

为了能够顺利入选,昆明市从今年年初就开始了申报工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程连元为顾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高位推进各项工作,5个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参与申报工作。

按照申报程序要求,国务院五部委要联合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城市,组织现场公开答辩。5月13日,昆明市通过了国务院五部委共同组织的公开答辩并成功入选。在公开答辩过程中,五部委对昆明市在创建“示范城市”具备的独特优势,拥有的良好基础条件,以及对小微企业双创工作的设想和打算,给予了一致肯定。

昆明市提出,未来三年将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服务、政策集成、机制创新”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就业、创业、创新目标“三个高增长”。到2018年,小微企业新增就业22.7万人、较2015年增长38%以上;新增企业数40.58万户、较2015年增长32%以上;营业收入累计实现15954亿元、较2015年增长35%;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9.5亿元,拥有授权专利14364件,均比2015年增长近一倍。昆明市地方财政将投入资金21.3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500亿元以上,用于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