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凤山小学组织学习《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

17.03.2017  19:32

为倡导全民共同参与抚仙湖保护,团结带领全县青少年积极投身澄江生态文明县建设,提高环保意识,近日,澄江县凤山小学组织同学们学习《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助推全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

在县环保局、湖管局的积极协调配合下,开学第一课,每个班级学生的课桌上都摆放了《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和印有保护抚仙湖宣传标语的环保购物袋。同学们在老师的带领下,一遍遍的诵读着《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朗朗的诵读声,传递着这些孩子保护抚仙湖、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信念。在学习了《抚仙湖保护条例》后,同学们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纷纷发表自己的学习感言及今后如何更好的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湖抚仙湖。

作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的牵头单位,澄江县环保局领导班子对生态创建工作重视度高、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在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生态建设、推进产业转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生态县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环保局与凤山小学共同举办的宣传活动通过让同学们熟悉了解《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营造人人热爱抚仙湖、共同参与抚仙湖保护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师生爱湖护湖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通过学生把环保教育活动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带动家长、沿湖群众和游客自觉爱护、清洁沿湖环境,使全民参与抚仙湖保护的理念在学习过程中逐渐深入人心,在师生之间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保护抚仙湖意识,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县创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