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多数小区都有“僵尸车” 单车棚废旧自行车难处理

12.04.2016  09:56

  昆明不少小区都有无主的废旧自行车。记者刘凯达/摄

  谈及“僵尸车”,很多人的思路都会停留在废弃机动车上,但在昆明,“僵尸车”还包含一个更大的群体——“僵尸自行车、电动车”。近日,记者走访昆明十余个新老小区、企业,发现车棚里几乎都有废弃电动车、自行车等“僵尸车”身影,这些废弃的车侵占公共空间,给居民生活和物管工作带来很大不便。那么,这些车辆该如何处理?各个小区和企业又是怎么做的?

  多数小区都有“僵尸车

  随着经济的发展,昆明的电动车、自行车数量越来越多,然而一旦过了使用期限,废旧车辆的处理却成了个大难题。记者走访了昆明的葵花公社小区、巴士家园小区、溪畔丽景小区、云锡花园小区、小厂小区、蓝屿小区、滨江俊园二期小区等多个小区后发现,除了巴士家园、溪畔丽景小区,其余小区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僵尸车”。

  小厂小区电动车存放点负责人李女士说:“整个电动车存放点面积有限,但是车库里存放着20多辆‘僵尸车’,长期占据近1/4面积,有的业主想停都停不进来,对我们的收入也有很大影响。

  “单车棚每年固定收益在5-6万元,如果外来人员走亲访友,每次停车2元,充电5元,每年也有2万元的‘流动收入’。”李女士无奈地说,但是这些旧车占了近20%的场地,导致总体收入少了近2万元。她说:“要是不值钱的废自行车,我们还能做主清理一下,但电动车不敢动,我担心私自处理后车主找上门来,只能任由它们停放在那里。

  葵花公社小区物管负责人赵翠宁介绍,小区有100多辆“僵尸车”,“自行车还好,关键是有些电动车由于线路故障,一有风吹草动就响个不停,对居民休息造成很大影响。

  云锡花园小区物管主任史川绎介绍,目前小区的单车棚承包给私人管理收费,“管理人员没有对往来的电动车、自行车的车主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而且昆明许多电动车没有车牌,一旦车主不来领取,根本无从寻找车主。

  如何处理成为难题

  除了小区,昆明市的不少企业、机关单位也是“僵尸车重灾区”。

  近日,丹霞路某机关单位的入口处贴出告示:由于部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长期停放且无人认领,造成单车房、地下车库拥挤,为规范中心地下车库和单车房管理,请车主在规定时限内将自己的车辆拉走或处理,否则将在辖区派出所的配合下按无主车处理。

  记者来到该单位的单车房,发现不少废旧电动车、自行车“蓬头垢面”地堆放在角落,不少车的车身已破损,一看就是已废弃许久。据单车房负责人介绍:“单车房里有200多辆废旧的电动车、自行车,很多都放了一两年,不少员工都反映停车没地方下脚。

  此外,云南大学内的单车棚里也存放着30多辆“僵尸车”,省社科院内也存放了数十辆。另外,一些没人管或划分不明确的路段,也有“僵尸车”的身影,例如在茭菱路与近华浦路口就有2辆废旧电动车。记者发现,这2辆电动车都已经破烂不堪,没有车牌,但前轮都用U形锁扣在停车栏上,附近居民说“已经锁在原地两年了”。

  溪畔丽景小区业主陈女士认为,这些废弃车的车主很不道德,“车子不用了就应该处理掉,就算卖废铁也能卖几十元,没必要长时间占用车位,影响别人。

  然而,白云路某小区就会定期对“僵尸车”进行清理。该小区物管工作人员说,每隔几年物管会贴出告示,通知业主处理小区车棚内废旧的电动车、自行车,“如果逾期无人认领,就会在小区业委会和派出所民警监督下,将这些车辆送到二手车市场或者废品收购站。

  律师

  停车费超过车辆价值

  可视为“抛弃物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尹朝德律师说,废旧电动车可跟自行车一样作报废处理,除却其电池(可交于电动车回收部门作回收处理)。对于无人管的废旧非机动车,不仅占位置,还影响收费,很多时候又联系不上车主,管理员的确无奈。尹律师建议:“管理员可在车棚内贴‘告示’——首先注明车棚的收费标准,停多长时间就按相关收费标准收多少费;其次写明:如果长时间(具体时间可由管理员自行规定,但该段时间内折算下来的停车费要能和电动车价值相抵)不取车,将视为‘抛弃物’。

  他说,管理员在停车前告知车主,这其实是事实合同的一部分。“这样,管理员就可以根据‘告示’对超过时限的废旧非机动车进行合法处理。

  支招

  把废旧自行车

  拿来做公益怎么样

  每到毕业季,大学校园里都会出现大量被“遗弃”的自行车,近日,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部分学生陆续收集了40多辆这类“僵尸车”,为其更换零件,喷上环保的绿色漆,投放到校园公益自行车站点供有需要的师生们免费使用。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遇到市民热心支招。他们建议福建学校的处理方式也可借鉴一下,小区或企业都可以尝试把这些车用来做公益项目。市民谢女士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她认为可以把无人认领的“僵尸车”变卖,所得来的资金用在困难住户救助、贫困学生助学等爱心公益活动上。(昆明日报 记者吕惠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