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4小伙冒充警察收保护费抢得600元可能要被判3年

08.04.2015  10:14

    4个身强力壮的小伙,不走正道却冒充警察去出租房内收取保护费。抢得600余元后,被罗平警方抓获,一起被关进看守所。按照相关法律,这帮人最低也要判3年刑期,照此计算,平均每人抢得4角1分钱,就要坐1天的牢。

    自3月中旬开始,罗平县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在县城松毛山及九龙菜市场一带,有人冒充警察到出租房收取保护费,部分租房人因拒交保护费还被打伤。罗雄派出所迅速展开侦查,4月4日凌晨1时左右,民警在新风巷蹲点守候时,在一辆无牌照面包车上,将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经审讯,家住罗平板桥镇舍帮歹村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波(28岁)、张某(23岁)系亲兄弟,二人伙同县城罗雄镇新寨村的陈某林、师宗县雄壁镇的殷某南,租了一辆面包车,冒充警察,专门对单独租房的女子强行收取保护费,如若不从就施以拳脚。

    被警方抓获后,两兄冒充警察收保护费弟手拉手悔恨不已。(记者蒋琼波 通讯员朱岩松))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