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导游管理体制改革 旅行社外借导游不得超10%

25.08.2015  10:44

    云南三部门联合下发的《云南省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明确了导游薪酬如何发放、导游归属以及进入退出机制等备受关注的问题。《方案》一经下发,便引起各方关注。

    这份改革方案有哪些要点?记者采访了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质规处相关负责人。

    要点1

    旅行社必须与导游

    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方案》,今后,导游必须与所属的旅行社或导游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经劳动部门鉴证,只能接待劳动关系所在旅行社委派或导游公司派遣的团队,”该负责人表示,“挂靠在导游行业组织的导游今后将不得接团,而临时聘用的小语种导游须经原单位同意并签署劳动合同后才能接待团队。

    在他看来,对于旅行社来说,如果不提高导游的福利待遇,导游不愿意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即便旅行社有旅游团队,也会因为没导游带团而做不了。

    而对导游来说,如果不与旅行社或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导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导游也将无团可带。

     要点2

    发工资、办保险,

    导游找到归属感

    此次导游管理体制改革中另一备受关注的内容,就是导游的工资怎么发?

    该负责人表示:“《方案》规定,旅行社和导游公司要为导游办理相关劳动用工手续,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给予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

    对于旅行社来说,虽然用人成本提高了,但是其对导游人员的管理得到加强,有助于改善目前导游人员随意跳槽的现象,企业也能安心培养人才、组建自己的导游队伍,提升企业的旅游服务质量。

    对于导游来说,有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的导游劳动用工机制,将让导游找到归属感,真正把导游当成一种职业对待。同时,《方案》中明确导游职级与导游星级两手抓,将导游的薪酬与职级、星级、业绩挂钩,导游工作起来积极性也将更高,激励导游重业绩、重服务质量。

     要点3

    成立工会,

    当好导游“娘家人

    为维护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方案》规定旅行社、导游工资及有关行业组织要成立和健全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导游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导游合法权益的作用。

    该负责人表示,这也意味着,今后,旅行社、导游公司以及有关行业组织将成立和健全工会组织和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来切实维护导游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由于建立工会的基础之一是要有固定单位,但绝大部分导游并不只服务于一家旅行社,同时由于我国目前并不允许跨单位建会,所以此前建立导游工会组织的工作无从谈起。

    根据《方案》规定,导游必须与旅行社或导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也让导游群体不再成为工会的“死角”。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导游不再需要通过“三五成群”来“壮壮声势”,而是能找到工会的“娘家人”来帮助自己。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 1 2 下一页 尾页
首付
首付  首付【表情】【表情】万买地铁三室准现Zhifang.com
去年云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1%
云南省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保持优良,云南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全年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Zhifang.com
云南高铁旅游城市联盟成立
楚雄、大理、红河、昆明、丽江、曲靖、文山、玉溪8个Zhi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