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之内送温情,力挽“浪子”早回头——寻甸县政法系统到监所开展新春帮教活动

20.01.2017  16:34
    2017年1月10日,由寻甸县司法局牵头联系,寻甸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桂明兴同志和寻甸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志斌同志带领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宣传科)、关工委等相关部门21人到云南省杨林监狱、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对寻甸籍服刑人员进行新春慰问帮教活动。
    帮教队伍一行上午到达云南省杨林监狱,参观监狱习艺场所、学习教育场所、心理咨询辅导场所及食宿区;下午到达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帮教活动。据了解,两监所共有寻甸籍服刑人员146人,其中年龄最大的61岁,年龄最小的16岁。寻甸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代表县委、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和寻甸县社会团体等对县籍服刑人员进行帮教发言,从近年来家乡新貌、下步规划、发展前景、家人期盼以及党和政府、寻甸人民的期待等方面启发、感化、教育服刑人员,并提出具体要求和希望:一是要多加强法律法规及文化知识学习,做遵纪守法和能辨是非曲直的人;二是在服刑期间若遇到困难要正面向监所管教汇报或通过书信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力求帮助解决;三是在服刑期间要认真改造,相信党和政府、社会没有抛弃自己,早日回归社会;四是在服刑期间要多学技能,回归社会后为家乡的建设多作贡献。
    活动设置了集中动员帮教、发放慰问品、一对一分别谈话帮教和现场法律咨询等环节。服刑人员代表发言时说道:自己所犯罪行给社会、他人、家庭带来了巨大损失或伤害,没想到党和政府、家乡人民仍然没有抛弃、没有放弃自己,决心认真改造,重新做人。
    此次帮教活动得到了监所领导和全体干警的高度认可。“每逢佳节倍思亲”,春节来临之际是服刑人员思想最易动摇、情绪最不稳定之时,寻甸县政法系统“雪中送炭,情暖高墙”之举为社会做了表率,同时给监所工作带来巨大动力。希望此举能形成长效机制,并呼吁各地政府和社会广泛参与,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监所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