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呈现五大亮点
富源自2007年实施新农合以来,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投入,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实现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医疗单位得发展的局面,呈现出五大亮点。
一是惠民政策力度大、农民实惠多。积极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落实惠民政策,特别是自2009年以来为参合农民代缴50%、为低保、重度残疾、特困户、五保户、孤儿五类人群全额代缴参合资金,参合率连续六年居全市第一。
二是参合人数、参合率、筹资标准稳步提高。参合人数、参合率、筹资标准从2007年59.9万人、92.14%、40元/人/年分别提高到2014年的71.7万人、99.9%、380元/人/年,参合人数增加11.8万人、参合率提高了7.76个百分点、筹资标准增加340元/人/年。
三是基金补偿稳步提升。基金补偿支出从2007年的1806.9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25219万元,次均补偿从2007年21.85元提高到 2014年的243.64元。
四是基金运行合理规范。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障适度”的工作思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金使用率占基金总额的98%,历年提取风险基金2793万元、2013年至2014年上缴新农合大病保险4257.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81万元,基金使用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五是建立制度,强化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资金审批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县合管中心三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减免登记、补偿资金定期公示等制度;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上,制定出台了《富源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富源县新农合工作举报奖励制度》及新农合督查情况通报、诫勉谈话等制度,督促每个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总结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完善《富源县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审办法》、《富源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制度,逐步形成了管理严格、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