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富民20万元奖励文艺创作者

11.05.2015  10:26

日前,昆明富民县对72名文艺创作人员的获奖作品和2家协会进行奖励,奖励金额达20万元。

2014年,富民县出台了《富民县文艺作品创作奖励办法》,鼓励、扶持富民的文艺创作和文化繁荣,进一步激发文艺创作工作者在文学、绘画、书法、摄影、歌舞等方面的创作热情。从2014年初至今,富民县共有142件作品分获国际、国家、省、市、县级奖励,是2013年的近两倍。其中,摄影作品《都市彩虹》入选中国平遥国际摄影大奖;微电影《小水井》入选第六届欧洲万象国际电影节;舞蹈《孔雀孔雀》获中国第六届“同一片蓝天”新春少儿节目电视展播金奖;绘画《又到初冬》获云南省美术家协会水彩画家提名展优秀作品奖。通讯员郭晓龙 记者田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