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获云南省“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02.02.2016  17:41

近日,富宁县“平安林区”创建工作获得云南省林业厅和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云南省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为扎实推进“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富宁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平安云南”和建设“森林云南”战略部署,紧紧围绕“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创建总目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建立以县林业局、县综治维稳办为指挥中心,以森林公安局为实施主力,以各林区派出所、林场、林业工作站为依托,与周边县林业部门、森林公安建立毗邻联防、毗邻案件协查等制度,明确职责分工,量化目标管理,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加大林区综合治理。同时大力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三防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增加林农收入,不断完善林业、综治联查联调维稳机制,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对重点难点林业纠纷实行挂牌督办,促进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常态化、森林资源保护行动长期化,在全社会自觉形成政府主导、群防群治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格局,富宁县森林资源管护能力不断增强,林区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林区社会治安形势日趋稳定,创建活动取得了突出实效。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富宁县林业局 | 作者:潘代红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武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