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着力抓好油茶产业“重栽轻管”集中治理

13.01.2017  22:37

为进一步加强油茶产业基地建设管理,推动油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富宁县成立油茶产业发展"重栽轻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富宁县油茶产业发展"重栽轻管"集中治理工作方案》,采取措施着力抓好油茶产业"重栽轻管"集中治理工作。

一是对2011年-2013年营造的油茶标准化种植基地因"重栽轻管"导致造林失败(成活率在40%以下)、连续两年以上不对基地进行抚育管理的,按《富宁县油茶种植发展扶持办法》规定,视其自动放弃补助资格,将不再兑现剩余50%(360元/亩)的造林补助资金;二是对改种或套种其他树种的油茶标准化种植基地,责令限时进行整改,整改时限过后仍不整改的,责令业主退还已领取的补助资金;三是对遭受火灾或因管理不到位导致成活率过低(成活率在50%以下)的,责令业主进行补植补造,对拒不落实补植任务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补助资金;四是对公司或个体户与群众联营造林(群众出土地、公司或个体户出资,产生效益按比例分成)的油茶基地,因"重栽轻管"或"栽后不管"导致造林失败的,各乡(镇)要积极引导群众及时与造林业主交涉,追究其违约责任,让其交还土地、主动退出,将基地交由当地群众自行抚育管理或鼓励有资金、有能力的个人、企业进行承包抚育管护,协定收益分成,巩固造林成果。五是治理工作要""字当头,对集中治理过程中,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业主,该取消补助资格的要坚决取消,该退还补助资金的要及时要求退还,绝不姑息迁就。对调查和检查过程中,纵容包庇,谎报虚报结果的单位和个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富宁县林业局 | 作者:潘代红 何跃峰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