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建立“双创”宽容失败机制 大学生可享二次创业补贴

10.03.2016  10:03

  对毕业5年内首次创业失败的大学生个人或团体再次创业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二次创业补贴。记者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年初市政府下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明建立了鼓励创业创新、宽容失败的机制。

  首次创业失败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再次创业的,凭工商注销或法院判决破产等相关证明材料,按其企业实际货币投资额的50%,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二次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未享受创业园区免费孵化服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经营场地、且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由市级财政按照经营场地所在地段同类场地租金平均水平70%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场租补贴,每年场租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此外,还将实施“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公益项目,每年评审认定通过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实体),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个项目(实体)2万元至5万元的一次性无偿资助扶持。规范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由企业家、专家学者以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创业导师团队,建立创业导师劳务报酬、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创业导师作用。“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公益项目纳入每年政府就业创业工作内容,从政策、资金、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开创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合作开展创业创新工作的新模式。

  在强化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要求,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服务配套为原则,积极打造一批不同层次、功能配套、承接力强、特色鲜明的“双创”产业园区、创业示范区和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互联网+创业创新”新型孵化服务平台。建立政府投资型创业园区管理补助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从本地区筹集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创业园区管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园运营、创业项目征集、创业导师专家聘请、创业系列活动开展、购买社会化创业服务以及公共费用支出等。(昆明日报 记者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