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出台容错纠错协调落实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09.10.2018  10:00
 

本报讯(通讯员 程莹莹 艾桂菊) 近日,中共大理州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协调落实机制的规定》,推动容错纠错机制有效落实,着力营造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州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规定》明确,容错纠错协调落实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客观公正,规范程序、厘清责任,保护干事者、宽容失误者的原则,主要包括协调机制、协同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监督机制、澄清保护机制、纠错机制等内容,并对容错程序、结果运用、定期总结通报等进行了规范。

规定》要求,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为责任主体,组织等相关职能部门衔接配合的容错纠错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组织部干部监督部门做好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强化干部管理使用与容错纠错机制相结合,实现容错纠错与干部选拔任用协同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析、总结容错纠错机制落实情况,部署工作任务,研究容错纠错事项;建立容错纠错监督机制,对涉及面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失误过错,邀请部分特约监察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利害关系方等参与调查核实,听取意见建议。

规定》对容错程序进行了规范,统一受理渠道,规范工作流程。同时对信访举报失实的干部将进行澄清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