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成为国家DRG付费试点城市 38家试点医院住院费明显下降

21.05.2019  09:40

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疾病诊断相关组(下称“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昆明市被列入国家30个医疗保险DRG付费的试点城市之一。目前昆明地区共有38家医院试点DRG付费。

昨日上午,来自昆明市医疗保障、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和试点医院的相关负责人汇聚一堂,认真学习了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议精神和要求。

2017年3月,昆明市在全国率先启动DRG付费制度改革,出台了《昆明市医疗保险DRG付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结算办法(试行)》,2018年1月1日,昆明市延安医院等5家医院开展DRG结算试点。“从2018年5家医院的试点情况来看,5家医院的医疗总费用增长率显著降低,医院纯收入有所增加,参保人个人自付部分相应下降。”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夏登稳介绍,2018年试点结算的5家医院,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增长率分别下降到1.58%和4.49%,与2017年相比,分别下降了4.97和4.29个百分点。

2019年,昆明市扩大到对38家医院实行DRG付费试点结算,DRG结算的医院医疗费支出占全市统筹基金支出的60%左右,DRG结算分组及支付费用标准共有786组。一季度,38家试点医院住院费用增长率明显下降,试点医院医疗服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助读

DRG即“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等因素把患者分入诊断相关组;在分组的基础上,把相应的治疗和所发生的费用联系起来,同一组疾病医保支付相对固定的费用给医院,结余部分归医院,超支部分由医院承担。DRG是被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有助于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有利于费用控制。(昆明日报 记者廖晶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