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商局约谈10家汽车经营企业 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9月

06.06.2017  09:41

您是否在购买车辆时被强制搭售了保险?是否遇到过加钱才能提前提车的情况?昨日,昆明市工商局对10家投诉量较大的汽车经营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并下发了自检自查表,要求这些企业根据表格内容进行主动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下一步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昆明市工商局汇总近年来日常执法和行政处罚的情况,以及昆明市消费者协会、12315指挥中心所接到的投诉、举报。整理了常见违法问题向10家企业代表进行了通报,并针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汽车消费的普及,买卖纠纠纷、质量投诉、违法经营等举报现象明显增多,2016年,昆明市共受理汽车产品(含零部件)投诉2847件,涉案争议金额4820.9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的经济损失达2592.66万元。昆明市全年车辆交易投诉共计3215件,其中汽车投诉2847件,投诉排名第一,涉及投诉的主体企业和单位466家。在全市汽车投诉中,售后服务投诉1044件,占比36.49%,;合同投诉817件,占比28.70%,;价格投诉558件,占比19.60%;质量投诉137件;销售投诉106件;人身、财产安全投诉87件;虚假宣传、假冒投诉27件;其他投诉71件。可以看出,售后服务问题、合同争议和价格及定金问题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超过投诉总量的85%。

基于此,昆明市工商局从4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汽车维修保养中少换多收、未换骗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代新,虚增或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且收取未提供的服务项目的费用等欺诈消费者行为;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新车发布、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商业车贷、汽车保险、汽车担保、旧车置换、车损定价等方面给付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搭售商品及服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霸王条款”违法行为)等进行重点查处。“经过前期的走访,现在我们进入了全面整改阶段。此次专项整治从4月开始,会一直持续到9月份。”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处相关负责人说。(昆明日报 记者郭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