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 云南省检察院检察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05.12.2017  11:16

    “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12月4日下午,云南省检察院新任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及机关全体人员身着检察制服、胸佩检徽,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的监誓下,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的带领下,面向国旗许下了庄严的承诺。

  宣誓活动由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戴富才主持。戴富才强调,在“12.4”国家宪法日,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不仅是为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也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行动,对于人民检察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戴富才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及广大检察人员,要把誓词作为信守的准则、践行的依据,坚持不忘初心、切实履行承诺;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记宪法赋予的崇高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新征程上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活动当天,省检察院还组织机关全体检察人员照了“全家福”。

  活动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自己的宪法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了自己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