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誓制度在云南省公安厅首次实施 张太原监誓

28.10.2016  09:09

云南省公安厅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0月27日,云南省公安厅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组织今年以来省公安厅机关新提拔任职和平职交流的处级领导干部集体进行宣誓。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张太原监誓。此次宪法宣誓仪式,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省公安厅正式实施,并将成为一项常态化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张太原指出,省公安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体现了公安机关维护宪法权威、遵循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心,体现了公安厅机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担当。参加这次宣誓的警察,要永远铭记誓言、履行承诺,始终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不辱神圣使命,不负组织重托。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强化宪法意识、宣誓意识,严格依照宪法履职,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厅长助理,边防总队、消防总队、警卫局、云南警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厅直单位和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民警代表参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