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退耕还林还草快速推进

02.02.2016  16:33

    本报讯(特约记者杨承海 通讯员白明锐)宣威市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宣威和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突出治理重点区域,发展特色富民产业,着力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和珠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去年,该市退耕还林还草5万亩,比上年增加3万亩。

    近年来,宣威市根据《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要求,新一轮退耕还林严格限制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中,该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自主决定。同时坚持集中连片,把退耕还林还草与生态屏障建设、特困片区扶贫攻坚等结合起来,优先和重点向特困片区安排。注重工程规模效益,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行整山系、整流域推进。该市在巩固第一轮退耕还林成果的基础上,把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生态红线划定、扶贫开发、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等规划有效衔接起来,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建设规模和进度,逐年有序推进。

    该市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立地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以地方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殖业,促进农民增收。该市严格落实补助政策,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800元,同时完善退耕还林补偿政策。对符合公益林界定标准的退耕还林地,经农户同意,分别纳入中央、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未划入公益林的,允许合理经营和依法采伐。对补助期满且符合抚育间伐条件的退耕还林地,纳入森林抚育补贴范围。对权属明确的退耕还草地,纳入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在不影响林木生长、不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前提下,支持退耕农户在退耕地上开展林粮(高秆作物除外)、林草、林药、林菜间作套种,以耕代抚,以耕代管,培育有关产业,增加退耕收入。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形式,将退耕还林还草地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制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统筹整合专项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等资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巩固工程建设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利用退耕还林发展核桃19万亩、花椒5000亩、蚕桑7000亩。

    在实施管理上,该市林业、农业部门严把苗木、整地、栽植关,大力推广容器苗造林、地膜覆盖等抗旱造林技术,切实提高造林种草成活率。严格检查验收,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实行县、省和国家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在权属管理上,退耕还林还草后,依法确权变更登记,将退耕还林还草地统一纳入林地、草原资源管理。对退耕农户的退耕面积、地点、树种草种以及质量要求等进行公示。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政策兑现严格遵循“先验收、再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补助资金通过“一折(卡)通”方式,及时足额兑现给退耕还林还草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