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法律援助为妇女解忧

06.05.2016  16:59
  宣威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为妇女朋友提供免费、优质的法律服务,及时为她们排忧解难。
  近日,一位满脸愁容的妇女背着一名婴儿,还拉着一名小女孩来到宣威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名妇女朱某有两个孩子,2014年初,朱某回娘家祭祀,年仅4岁的女儿被滚烫的羊肉汤锅烫伤,由于伤势严重,朱某带孩子来到昆明住院治疗近半年。女儿住院期间,朱某的丈夫侯某从没到医院看望过孩子,更没有为孩子出过一分钱。朱某只能拖着怀孕的身躯一人在医院照顾女儿,并在女儿住院期间产下儿子。直到女儿伤情有所好转,朱某才带着两个孩子回家,岂料丈夫却以双方感情不和、朱某没照顾好孩子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朱某为治疗被烫伤的女儿,已欠下巨额借款,没钱聘请律师,于是来到宣威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了解了基本情况后,指派云南钱文勇律师事务所的王娜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王娜接受案件指派后,对案情进行了解,并针对朱某女儿住院治疗所花费的医疗费证据进行了搜集、整理。在开庭前,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同意离婚,争议焦点为女儿的医药费如何给付。
      最终,通过援助律师多次找到侯某进行沟通,侯某愿意承担之前的15万元治疗费,且愿意承担女儿将来一半的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