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宣威市地税局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30.03.2016  10:13
      宣威市地方税务局在税收执法和内部管理中,凡是遇到“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即“三重一大”事项,均坚持集体讨论,贯彻民主集中制,杜绝个人专断。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发扬民主,参加议事的领导干部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畅所欲言,允许争论,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一旦形成决议,必须严格执行,个人服从集体,不允许发生阳奉阴违,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现象。
      二是严肃议事保密纪律,议事决策人员发表的观点、立场,会后不允许传播,更不允许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必须坚持保密原则和正直诚实做人的原则。
      三是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的制度。不搞事先“定调子”、“定框架”,充分发扬民主。
      四是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适应新形势,领导干部随时感到“本领恐慌”,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更好地为单位建言献策,发表真知灼见。同时树立法治思维、提升适应能力,克服情绪化、固步自封、盲目偏见的思维定式。
      通过以上四项措施的有效落实,提高了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形成了上下齐心、共谋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