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工发〔2015〕10号 关于开展2015年“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的通知

15.04.2015  18:07

各州(市)党委宣传部、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党委宣传部、工会,省级各新闻单位,省总工会各部室:

为进一步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团结动员全省广大职工为实现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建功立业、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努力奋斗。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总工会决定共同举办2015年“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省委九届九次全会、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主线,以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云岭职工人才工程(以下简称“一活动一工程”)为引领,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团结奋进、昂扬向上、开拓创新、安定和谐、求真务实的宣传基调,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大力营造劳动伟大、劳模光荣的氛围,在全社会掀起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热潮,用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模精神引领社会风尚。倡导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创新劳动,激励和鼓舞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于全面推进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伟大实践,提高职工的道德素养,提升职工的技能素质,激发职工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正能量,讲好职工故事,弘扬劳模精神,传递工人阶级声音,团结动员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着力打造新常态下云南经济升级版,为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宣传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全国劳模代表座谈时的讲话、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国工人阶级在革命、建设、改革各时期的历史功绩和劳动模范的卓越贡献,强调必须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必须紧紧依靠工人阶级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必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指出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而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要树立大宣传的理念。刘云山同志在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也指出,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把工人阶级作为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基本力量。深入宣传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宣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人阶级依然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国家当之无愧的领导阶级,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者;宣传党委、政府、工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为切实保证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组织上采取的措施;宣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增强职工群众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广泛宣传工人阶级的丰功伟绩。宣传工人阶级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模范行为和示范作用;宣传工人阶级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与社会建设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宣传工人阶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的主力军作用和主人翁精神;宣传工人阶级在改革中顾全大局的胸怀、克服困难的意志、奋起创业的勇气和与时俱进的追求。用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引领社会,不断为中国精神注入新的活力,要在广大职工中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梦•劳动美”等主题活动,把长期工作在生产一线、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体现新时期工人阶级先进性的我省普通劳动者作为宣传的主角。

(三)大力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和伟大品格。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是“民族的精英、国家的栋梁、社会的中坚、人民的楷模”。要重点宣传他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宣传他们忠于党和人民的伟大情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胜的坚定信念,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宣传他们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强烈的开拓进取意识和创新求实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四)重点宣传焕发时代精神、彰显云南气质的新时代工人阶级形象。当前要着力培养树立五种典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体力行的典型;紧扣时代脉搏,创新敬业团队奉献的新一代云岭工人群体的典型;致力生态保护,建设美丽云南的典型;推动形成彩云之南社会文明新风尚,促进社会进步的典型;危难时刻不怕牺牲,英勇顽强的典型。要深刻理解农民工已经是祖国建设的生力军的新论断,突出选树农民工、青年职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

三、方式方法

省级各新闻媒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研究制定方案,统一开辟“劳动者风采”栏目,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地集中宣传一批劳模、先进人物的事迹,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做好宣传,切实保证报道的数量、质量和宣传效果。

各州市党委宣传部、总工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开展活动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挑选出一批本地区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在媒体上图文并茂地加以宣传。

各企业要充分发挥本企业的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厂报、厂刊、电视、黑板报和宣传栏等各种平台,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群、微电影等现代传媒手段,加大对长期工作在生产一线的本企业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

四、时间安排

2015年4月15日至7月15日。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宣传活动圆满顺利地进行,成立“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附件)。宣传活动的具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新闻出版处,省总工会宣教部、组织部、生产保护部、女职工部、技协办和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云岭职工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六、具体要求

(一)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及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新时期工人阶级的宣传,加强工作上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对新时期工人阶级的宣传工作,指导和部署各类报刊、影视、音像、网络等传媒单位,创作一批宣传工人阶级的文化精品;指导包括工会系统各类文化宫、俱乐部在内的文化宣传阵地的建设,通过举办各种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的活动,大力宣传我省工人阶级的主力军风采。各省级新闻媒体在4月至7月份宣传的先进典型不得少于30位。

(二)向省级新闻媒体推荐宣传的先进典型的线索与简要素材由省总工会宣教部统一提供。请省总生产保护部从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推荐30个重点宣传对象,省总组织部、宣教部、女工部、技协办“一活动一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各推荐10个全省“两个信赖”建设活动中的典型、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省“五一”巾帼建功标兵、技术状元和技术能手、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云岭职工人才工程先进典型,作为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对象,并于4月10日前将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及300字的重点事迹材料统一报送到省总工会宣教部。

(三)各州市党委宣传部、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党委宣传部门、工会开展活动中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省级新闻媒体将“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3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为充分调动省级新闻单位参与“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的积极性,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决定在今年下半年对省级新闻单位参与“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发稿的数量、质量情况和宣传效果进行评比表扬通报。各州、市也可参照省里的做法对参与活动的新闻单位进行评比表扬通报。

附件: 云南省2015年“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下载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总工会

                                                                                            2015年3月16日

 

联系人:赵雄丽(0871)64144001

邮  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