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李纪恒陈豪武冬立仇和等参加审议

10.03.2015  19:43

10日上午,云南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李纪恒、陈豪、武冬立、仇和、李江、杨应楠、王树芬、晏友琼、袁驷、张学群、王田海、张桂柏、郑玉歆、白保兴等代表参加审议。

代表们在审议中认为,对立法法进行修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认真总结立法法实施十多年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等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立法法修正案全面贯彻了这些要求,在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明确立法权限、健全立法体制、完善立法机制、规范立法程序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修改,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坚强保障,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立良法的期盼,对草案表示同意,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本次大会表决。

杨应楠说,立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对全面深化改革具有引领和推动作用,与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障。立法法的修改完善,不仅关系到立法法本身的质量,更关系到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能否实现科学、和谐、统一。建议在具体修改中,对49个“较大市”的立法权规范要区分情况、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应以省级人大常委会立法方式,确定其他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对地方贯彻实施立法法的指导工作,切实抓好颁布实施后的学习宣传,让全社会和广大群众了解其内容,积极参与立法法贯彻实施的监督工作。

张学群建议,在立法法颁布实施后,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促进全民知法、懂法,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助推法律的贯彻实施。同时,希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注重立法后评估工作,加强跟踪调研,形成立法和执法之间的良性互动。

审议中,李文荣、饶南湖、董华、何华、杨甫旺、单良鸿、许虹、赵坚等代表还先后围绕完善立法机制、规避部门利益倾向,细化地方立法权限,完善“税收法定”原则,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立法后评估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10日下午,云南代表团进行分组讨论,继续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云南日报 记者 瞿姝宁 张寅 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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