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今年底前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

20.06.2017  02:55

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日前发布

为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统筹谋划好“十三五”期间医改工作,《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下称《重点工作》)日前发布。按照《重点工作》安排,云南省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7年底前,实现云南省与全国各省(区、市)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今年2月9日,云南省全国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平台联调测试工作顺利完成,标志着我省正式接入到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

重点工作》要求,除前4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6个试点城市外的其余10个州、市,在2017年6月底前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月底前全面启动改革。同时,按照国家部署,协调推进军队医院、武警医院参与驻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分级诊疗体系规划。

整体推进省级所有公立医院与所在区域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加快出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配套措施,做到取消药品加成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财政补偿政策同步出台、同步实施、同时到位,加快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新的补偿机制。2017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云南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2017年,前4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6个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云南省加快推行以总额预算为基础的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复合付费方式,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主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个人负担。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做好按病种收费和付费改革的衔接,2017年底,各州、市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2017年,全省17个基本医保统筹区全面推开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