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实现“一网三平台” 省、州市、县级全覆盖

05.07.2016  00:20

  7月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化管理、规范化运行、电子化操作。《意见》提出,到2016年底,实现“一网三平台”省、州市、县级全覆盖。

   优化完善“一网三平台

  《意见》指出,将进一步优化完善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以及建设各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实现向上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连接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下终端覆盖州、市、县、区,横向与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和电子监管系统互联互通,以及全省范围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电子化处理。

  其中,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整合的枢纽和数据中心,汇集各类交易信息、政府行业监管信息、工商税务信息、社保信息等,将主要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和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查询、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综合管理、评标评审专家信息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受理处理等功能。

  行政监督平台,主要实现交易方式核准备案管理、交易活动全流程实时监控、投诉在线受理处理、监管信息通知和通报等功能。行政监督平台按照“职责不交叉、功能不重叠”的原则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应当开放数据接口,与行政监督部门已有的本行业电子监管系统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方面,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各类公共资源专业特点,按照“分类科学、分级管理、技术专业、程序规范”的建设要求,实现全省范围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电子化处理。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业系统、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专业系统、国有产权及罚没物资交易专业系统、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业系统五个方面。

   2016年底完成建设

  另外,《意见》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具体时间。2016年6月底前,完成“一网三平台”项目立项、建设资金落实、招标采购等工作;8月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一网三平台”,并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对接;9月底前,各州、市完成有关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等配套建设;12月底前,“一网三平台”部署至州、市,终端覆盖县、市、区,基本实现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都市时报记者 古穆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