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昆明实施空气质量周通报和综合排名制度

01.04.2015  12:59

今年2月份,昆明市空气质量排名全国第4位,也是继1月份实现PM2.5、臭氧等6项空气质量监测指标100%达标后,第二个月再度保持了各项监测指标的100%达标。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昆明市铁腕保护好空气的措施分不开。为力保蓝天,昆明市今年也再次重拳出击,出台了《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办法》,同时将实行大气监测情况周通报、综合排名制度,让空气质量信息更透明且更精细。

工地防扬尘

未做到“六个百分百”将被问责

根据问责办法,昆明市各级机关团体及工作人员,若在履行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大气污染程度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受到相关问责。           

按办法规定,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将受问责的情形包括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目标任务、空气质量达不到目标,对政府下达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未按时限和要求完成的;未严格落实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工程建设工地及拆迁工地采取防扬尘措施,未做到“六个百分百”,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未采取“三池一设备”或未采取必要防尘措施;存在问题被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上级通报、领导批示、检查发现要求整改,但整改、处理不及时或未有效解决等情形。

各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排名

预计4月开始实施

另一方面,在环保工作日益受到关注的当下,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显得十分重要。为此,昆明市今年启动各县区空气质量的周通报及综合排名制度,周通报范围包含昆明市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而综合排名范围则包含昆明市所辖各县(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和倘甸两区。

其中,周通报是每周二由市环保局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通报上周空气质量,内容主要包括空气质量日均达标情况、空气质量预警等;而综合排名分为单月、季度、年度,由市环保局于次月15日前将详细通报以纸质文件的形式报送市级领导,排名简报在市环保局网站公布。也就是说,市民今后可在市环保局官网上查询到排名简报。对此,市环保局也透露,排名工作预计可在4月开始实施。(记者  许孟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