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任务明、措施实、推力强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

14.10.2015  19:32
 

为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建水县从严明责任入手,不断强化政府责任、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监管创新、推进社会共治,努力推动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抓部署,落实政府部门目标任务。 一是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县政府食安办设创建办公室。二是各部门围绕创建目标,落实目标任务。县农科局着重围绕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县和20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目标,积极编制上报“农业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农业品牌培育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高原特色农业专项、现代农业庄园专项”等省级财政支农项目13项;县畜牧兽医局进一步加强违禁物质的监测,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畜禽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县教育局将食品安全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与县食药监局联合在2014年创建3所县级食品安全示范食堂的基础上,2015年进一步推广示范经验,在每个乡镇遴选一所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县卫生局组织县疾控中心和相关部门在青龙镇卫生院开展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水平和卫生应急预案的运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公安局不断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县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也按照各自承担的目标要求抓紧推进;县创建办公室将创建指标分别纳入县对部门、对乡镇的考核。

求创新,探索环节监管“新方式”。 一是积极探索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新模式。县食药监局创新开展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量化分级风险管理,通过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量化分级评估体系,实施量化分级风险管理。制作《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量化分级评价表》,对企业进行全面评价,根据评价分数,将食品生产企业分为A、B、C三个等级,对A类企业实行重点帮扶,B、C类企业实行监督整改,限期整改升级。截止2015年9月30日,共量化企业63户,其中A类企业5户,B类企业12户,C类企业32户,其余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中,待整改合格后再次评级。二是在食品流通环节推行“一票通”。 向县内食品批发户、代理商推行新的“一票通”票据,使食品批发单位的销货凭证与食品零售单位的进货凭证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做到一一对应,关联使用,一票通行,目前已发放一票通1469本。三是以点带面,营造放心安全的餐饮消费环 境。 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以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目标,在大中型餐馆、学校食堂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目前,共有40家(大中型餐馆12家,企事业单位食堂2家,学校食堂26家)实施“明厨亮灶”,占餐饮单位总数的1.86%; 积极推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责任险工作。在城区提供婚庆喜宴的餐饮服务单位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工作,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有8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投保。

促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一是把执法办案作为食品监管工作第一要务来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二是开展综合整治。围绕食用油、酒类、肉类等重点品种以及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把假冒伪劣、违禁超限等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对象,联合县教育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建立完善现场检查、问题核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查暗访的立体监管模式,及时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问题,立案查处。截止9月共完成农产品、畜产品、食品等抽样2485批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74起,目前已结案65件。

绷紧弦,农村集体宴席“五项制度”保安全。 县食药监局认真落实好农村集体宴席“五项制度”,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食品安全:一是农村集体宴席备案登记制度。凡举办30人以上宴席的,事主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委会申报,村委会收到申报后,安排乡村医生或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员对食物加工场地进行预防性监督指导;二是农村厨师持证上岗制度。操办农村集体宴席的厨师,须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三是农村集体宴席卫生检查制度。四是农村集体宴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五是责任追究制度。2013至2014年,县食药监局陆续在李浩寨乡、青龙镇、甸尾乡、官厅镇等8个乡镇开展了以全面规范农村集体宴席食品安全监管为主线的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2015年,将在临安镇、西庄镇等6个乡镇继续推广示范成果。

重宣传,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 一是突出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两个重点。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提高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的知晓率和社会参与度,形成浓厚持续的舆论氛围,开辟4个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共8个版面。按时收集上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总结。截止9月,共编辑《建水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9期24条,并及时上传发布至建水县公众信息网、建水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在州局统计信息采用情况中名列全州前茅。二是设立食品安全举报中心和专项奖励资金。县食安办制定印发了《建水县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在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加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牌子,开通投诉举报电话12331,专设食品药品投诉奖励经费2万元,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目前共受理食品安全相关投诉举报13起,立案2起,结案2起,满意率达100%。

来源: 红河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