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局古城所成功调解一起物流纠纷挽回损失150元

10.06.2017  11:42
      6月7日,宜良县局古城所接到12315转交的一起投诉。投诉者段女士称其在4月8日通过物流公司邮寄了3瓶酒,其中一瓶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价值150元。段女士向物流公司提出赔偿要求,物流公司也同意赔偿,但经段女士多次催促后一直没有兑现,遂将其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请求协调处理。       接到交办件后,古城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该物流公司进行核实,并对该公司经营主体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对投诉的事实表示认可,但由于工作原因,没有及时打款,希望可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进行支付,执法人员与段女士联系后,告知了物流公司意见,段女士表示同意。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物流公司支付了150元赔偿款。至此,一起因物流引起的赔偿纠纷在执法人员的协调下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