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官渡检察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 审结时限平均缩短10天

14.02.2016  12:52

  中新云南新闻网2月14日电 (王艳龙 余朝波) 记者日前从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推行公诉案件“繁简分流”办理工作机制,将案情简单、无异议的单人单起轻微案件归为“简类”,迅速进入起诉程序,大幅缩短了办案时间。

  官渡区检察院是云南省审查起诉案件数量最多的基层检察院。办案人员的工作量逐年增加,任务重、压力大,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加剧,是官渡检察院一直以来面临的“老大难”问题。为此,官渡检察院积极探索,制定了《关于公诉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实施细则》,推行简的快办、繁的精办,将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分为两大类,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两抢一盗”等案件简单、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无异议的单人单起轻微刑事案件归类为“简类案件”,其余案件归为“繁类”。

  官渡检察院公诉一、二科抽调三名干警、三名书记员成立“简类”办案组,专门负责办理“简类”案件,其余干警负责办理“繁类”案件。“繁类”注重质量和效果,严格审批程序,全面细致审查案件,确保庭审效果。与“繁类”不同,“简类案件”要求做到三个“”,承办人简要制作审查报告、出庭公诉人简要举证示证、简化审批程序和庭审记录。“简类案件”严格办案期限20天内办结,不允许退侦和延期。案件办结后,案件管理部门以批次的形式,将做好标记的案卷集中移送法院,做到“集中提起公诉”。

  官渡检察院统计,分流的“简类案件”占到了受理刑事起诉案件总量的一半,审结时限平均缩短10天,没有退侦、延期情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