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建在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 不断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为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21.09.2022  09:21

来源: 昆明日报   

9月20日,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召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洪建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为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刘洪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宗教、怎样处理宗教问题、怎样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形势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奋力开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刘洪建强调,昆明作为多民族边疆省会城市,做好民族工作尤为重要。要大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聚焦凝心聚魂、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作出示范,聚焦共同富裕、在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上作出示范,聚焦团结统一、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作出示范,聚焦良法善治、在增强民族事务治理能力上作出示范,为云南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扛起省会担当、作出省会贡献。

刘洪建强调,宗教工作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昆明实践,着力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支持引导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不断巩固昆明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

刘洪建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严格督促检查考核,凝聚起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强大合力。

市委副书记刘申寿主持会议。徐晓梅、杨东伟、孙杰、毕惠芝、张勤勋等参加会议。周红斌作会议总结,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设分会场。(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贾献培  记者王姗  通讯员左余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