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财政局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26.03.2015  18:55


德宏州财政局按照“稳健起步、积极推进、规范操作、扩大规模”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逐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提高采购规模和采购效率,实现了采购管理制度化、采购操作程序化,采购工作稳步推进。2014年全州共完成政府采购规模62921.67 万元,比上年增长6.93 %,节约采购资金5950.59 万元,节约率为 8.64 %。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政府采购规范运作。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印发了《德宏州2014—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德宏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五种采购方式基本程序及操作规程》,为正常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使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规范了政府采购。

      二是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续聘工作制。随着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现有专家库不能满足业务增长的需求,为进一步充实专家库,德宏州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在全州范围内公开征集到352名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并通过审核,颁发了《评审专家资格证书》,组成全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数据库,目前,州级和芒市实现专家数据库资源共享,使用时统一到州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证、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下随机抽取。

      三是建立办公耗材、公务车辆维修、加油定点招标工作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办公耗材定点供应商6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厂商5家,公务用车定点加油1家,德宏州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州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通知》、《关于州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办公耗材定点采购的通知》、《关于州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的通知》文件。

      四是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培训。州财政局、州交易中心联合组织全州财政部门、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培训,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进行贯彻学习,并征求意见,出台了全州统一规范的五种采购方式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