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环境保护局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07.11.2014  18:09

 

根据德宏州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相关工作要求,德宏州环保局于2014年11月7日上午召开全局党员大会,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郗育铎同志全文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结合全州环保工作实际就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 要自觉、主动的通过网络、报刊等信息途径继续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深入领会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内涵。通过学习强化自身学法、知法、用法水平,并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是 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环保法》的学习和宣传,提高行业法律法规的知法用法水平,提升公众和企业对新环保法的认知水平; 三是 要贯彻落实好《决定》中强调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环保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为保护好德宏的青山绿水,保障好全州各族人民的环境权益,共建“美丽德宏”做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