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动员部署会

07.02.2018  18:21

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上,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和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精神,2月1日晚7点,德宏州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动员部署会,德宏州检察院党组班子、专委、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各县市检察院检察长齐聚州检察院四楼检委会会议室,研究落实贯彻方案。德宏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红主持会议。


  会上,李晓红检察长通报了全省和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议精神,院党组副书记、赵斌副检察长领学了中央、省和高检院、省检察院相关文件精神。各县市检察院检察长汇报了各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及案件办理情况。与会人员还就德宏州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机制进行了讨论。


  会议提出,全州检察机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强化“四个意识”,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要求和部署上。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建立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严禁出现“灯下黑”;要建立专案专人办理工作制度,特别是侦查监督、公诉部门,要安排专门办案力量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专项斗争工作涉及部门多,对外,要主动加强与纪委、公安、组织、法院等部门沟通;对内,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共同把工作做细做好做出成效。四是严守组织纪律,加强请示报告。要建立专案专报、督办工作制度,加强上下联通,县市院要及时将工作情况、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州院,州院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下指导力度,确保两级院专项斗争工作步调一致、取得实效。五是加强学习,严格依法办案。要通过检委会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尽快吃透《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严格依法办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