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第一批社会组织数据信息交换

29.03.2016  18:53

近日,省民政厅和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代码中心”)完成第一批社会组织数据信息交换,标志着云南省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迈出了坚实一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国务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2016年2月2日,民政部办公厅、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已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理方式的通知》(民办函〔2016〕52号),要求省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省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要按照已登记的机构沿用原组织机构代码的原则,完成存量数据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的转换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省民政厅、省代码中心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在广泛调研、深入分析双方存量数据差异性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对2016年1月1日前已登记的社会组织数据信息进行了比对和交换。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目前,第一批社会组织数据信息交换工作顺利完成,此次数据交换包括机构代码、机构名称、行政区划、注册号、批准机构名称等10个字段27161家社会组织机构信息。

下一步,双方将围绕信息回传的具体内容、回传周期与方式、信息核查方案等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确保数据转换和信息回传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