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委第一巡察组完成对景洪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巡察工作

16.03.2017  18:33

根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3月2日,景洪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景洪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传达了州委常委、景洪市委书记木崇根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环保局党组要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党的领导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二是要严肃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党组工作机制,加强对本部门工作、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领导,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三是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修订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权利监督体系,着力对“人、财、物、事”四权运行进行规范和约束,以制度的到位堵塞工作漏洞。四是要加强作风建设。局党组要咬住“”、“”二字,要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重“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的运用,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五是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环境。强化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和手段,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合力,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察工作反馈的问题和不足,按照整改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整改落实具体措施,加强薄弱环节的整改,解决突出问题,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切实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周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