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加快完善新三板机制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29.01.2015  15:34

  要防止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有人通过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腐败滋生

  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证监会目前正在研究推进的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中,涉及中小微企业的主要有六个方面。

  庄心一指出,一是完善创业板制度,降低创业板门槛,建立创业板再融资制度,研究在创业板建立单独层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申请到创业板上市,进一步支持自主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是加快发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完善并购重组、做市商等机制,研究丰富集中竞价等交易方式,创新融资工具,支持更多中小微企业依托新三板开展小额、便捷、灵活、多元的融资。

  三是加紧研究制定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定位、发展路径和监管框架,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依法为更多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和股权转让服务。

  四是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管办法,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好地发挥私募市场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作用。

  五是对证券公司资管、直投、理财等业务以及基金公司子公司业务进行检查,清理不必要的环节,缩短融资链条,强化与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直接对接。

  六是推出并购重组债券,研究将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扩展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允许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

  “随着市场广度、深度的拓展,资本市场将更好地满足各类中小微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从而为做强实体经济、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金融支持。”庄心一说。

  谈及沪港通,庄心一称,“沪港通刚刚起步,我们将继续会同香港证监会,在总结沪港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制度安排,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加大跨境执法力度,力促沪港通试点平稳有序推进。

  对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庄心一表示,我国资本市场建立20多年来,已经通过国企改制上市等方式,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实施混合所有制是一项意义深远的重大改革,做好这件事可不简单。要防止改革过程中有人把这部“好经”念歪,如通过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腐败滋生。

来源:证券日报